“十四五”期间确定的碳减排目标主要包括能耗消费强度和绿色转型发展两个方面,因此,重点用能企业也应该从这两个方面着手。
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低碳时代,企业在确定发展方向,生产何种产品时,就应考虑到符合低碳发展的要求,首先应该选择碳排放强度低、碳排放总量少的产品。因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选择。
(1)发展现代制造业,降低传统制造业的比重,企业尽可能减少或不上高排放的产品项目,或不在扩大高排放产品的产能;
(2)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品,降低企业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
(3)发展环境友好、绿色驱动的低碳产业,如生态农业、森林碳汇产业等;
(4)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大力推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提高低碳产品在企业产品中的比重。
近年来,围绕“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及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企业低碳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采取相应行动,既是对实现低碳目标做出贡献,又可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占领先机。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检查考核;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下达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围绕控增淘劣、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低碳发展,积极推进化解产能过剩各项工作。企业在配合执行这些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可以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同时获得政策规定的各项支持政策。
(2)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改委于2011年发布《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并于2013年再次进行修订,通过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节能低碳目标。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计划(2011~2015年)》、《关于重点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2014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实施一批示范工程,促进关键传统行业升级。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对传统产业提出提高创新设计能力、提升能效、绿色改造升级、化解过剩产能、降低碳排放等战略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进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批复包头、张家口等11个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探索绿色低碳转型路径和模式。
(3)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012年以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并陆续发布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规划。2013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要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2015年国务院批准筹备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总规模为400亿元人名币,重点支持处于起步状态的创新型企业。2016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战略实施,力争至2020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薄弱环节实现系统性突破,总产值规模超过12万亿元,及至2021年上半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继续保持高速扩张态势。信息中心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一、二季度,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景气指数分别为153.7和149.3,连续两个季度保持在近三年的较高水平,始终位于较强景气区间水平。目前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的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下一步将从两个方面丰富相关内容,形成完整政策体系。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集群建设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名单中所涉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仅是目前产业领域的一半左右,其他如数字创意、新能源汽车等具备高度集群式发展倾向的领域都没有出现。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集群考评机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目前尚未明确其进入退出机制。从进入机制看,《“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建设一百个左右特色集群,因此下一步尚有较多发展空间。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采取的这些措施,都需要在企业,尤其是重点耗能、碳排放企业的落实。这些政策出台后,得到了大多数企业的积极响应。实践证明,凡是积极实施产品结构调整的,都获得了良好的收益,并在未来发展中占据了有利位置。“十四五”、“双碳”期间及可预见的未来,这种政策会不断出台,重点排放企业应抓住机遇,积极采取行动,实施结构调整,降低碳排放。